第七編 侵權責任
第一(one)章 一(one)般規定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六十四條 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産生(born)的(of)民事關系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六十五條 行爲(for)人(people)因過錯侵害他(he)人(people)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(of)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爲(for)人(people)有過錯,其不(No)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(of)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六十六條 行爲(for)人(people)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民事權益損害,不(No)論行爲(for)人(people)有無過錯,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(of),依照其規定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爲(for)危及他(he)人(people)人(people)身、财産安全的(of),被侵權人(people)有權請求侵權人(people)承擔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礙、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六十八條 二人(people)以(by)上(superior)共同實施侵權行爲(for),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應當承擔連帶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六十九條 教唆、幫助他(he)人(people)實施侵權行爲(for)的(of),應當與行爲(for)人(people)承擔連帶責任。
教唆、幫助無民事行爲(for)能力人(people)、限制民事行爲(for)能力人(people)實施侵權行爲(for)的(of)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;該無民事行爲(for)能力人(people)、限制民事行爲(for)能力人(people)的(of)監護人(people)未盡到(arrive)監護職責的(of),應當承擔相應的(of)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七十條 二人(people)以(by)上(superior)實施危及他(he)人(people)人(people)身、财産安全的(of)行爲(for),其中一(one)人(people)或者數人(people)的(of)行爲(for)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,能夠确定具體侵權人(people)的(of),由侵權人(people)承擔責任;不(No)能确定具體侵權人(people)的(of),行爲(for)人(people)承擔連帶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七十一(one)條 二人(people)以(by)上(superior)分别實施侵權行爲(for)造成同一(one)損害,每個(indivual)人(people)的(of)侵權行爲(for)都足以(by)造成全部損害的(of),行爲(for)人(people)承擔連帶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七十二條 二人(people)以(by)上(superior)分别實施侵權行爲(for)造成同一(one)損害,能夠确定責任大(big)小的(of),各自承擔相應的(of)責任;難以(by)确定責任大(big)小的(of),平均承擔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七十三條 被侵權人(people)對同一(one)損害的(of)發生(born)或者擴大(big)有過錯的(of),可以(by)減輕侵權人(people)的(of)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七十四條 損害是(yes)因受害人(people)故意造成的(of),行爲(for)人(people)不(No)承擔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七十五條 損害是(yes)因第三人(people)造成的(of),第三人(people)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七十六條 自願參加具有一(one)定風險的(of)文體活動,因其他(he)參加者的(of)行爲(for)受到(arrive)損害的(of),受害人(people)不(No)得請求其他(he)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;但是(yes),其他(he)參加者對損害的(of)發生(born)有故意或者重大(big)過失的(of)除外。
活動組織者的(of)責任适用(use)本法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九十八條至第一(one)千二百零一(one)條的(of)規定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七十七條 合法權益受到(arrive)侵害,情況緊迫且不(No)能及時(hour)獲得國(country)家機關保護,不(No)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權益受到(arrive)難以(by)彌補的(of)損害的(of),受害人(people)可以(by)在(exist)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(of)必要(want)範圍内采取扣留侵權人(people)的(of)财物等合理措施;但是(yes),應當立即請求有關國(country)家機關處理。
受害人(people)采取的(of)措施不(No)當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七十八條 本法和(and)其他(he)法律對不(No)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(of)情形另有規定的(of),依照其規定。
第二章 損害賠償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(he)人(people)造成人(people)身損害的(of),應當賠償醫療費、護理費、交通費、營養費、住院夥食補助費等爲(for)治療和(and)康複支出(out)的(of)合理費用(use),以(by)及因誤工減少的(of)收入。造成殘疾的(of),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(and)殘疾賠償金;造成死亡的(of),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(and)死亡賠償金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八十條 因同一(one)侵權行爲(for)造成多人(people)死亡的(of),可以(by)以(by)相同數額确定死亡賠償金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八十一(one)條 被侵權人(people)死亡的(of),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(people)承擔侵權責任。被侵權人(people)爲(for)組織,該組織分立、合并的(of),承繼權利的(of)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(people)承擔侵權責任。
被侵權人(people)死亡的(of),支付被侵權人(people)醫療費、喪葬費等合理費用(use)的(of)人(people)有權請求侵權人(people)賠償費用(use),但是(yes)侵權人(people)已經支付該費用(use)的(of)除外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(he)人(people)人(people)身權益造成财産損失的(of),按照被侵權人(people)因此受到(arrive)的(of)損失或者侵權人(people)因此獲得的(of)利益賠償;被侵權人(people)因此受到(arrive)的(of)損失以(by)及侵權人(people)因此獲得的(of)利益難以(by)确定,被侵權人(people)和(and)侵權人(people)就賠償數額協商不(No)一(one)緻,向人(people)民法院提起訴訟的(of),由人(people)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确定賠償數額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(people)人(people)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(of),被侵權人(people)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。
因故意或者重大(big)過失侵害自然人(people)具有人(people)身意義的(of)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(of),被侵權人(people)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(he)人(people)财産的(of),财産損失按照損失發生(born)時(hour)的(of)市場價格或者其他(he)合理方式計算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八十五條 故意侵害他(he)人(people)知識産權,情節嚴重的(of),被侵權人(people)有權請求相應的(of)懲罰性賠償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八十六條 受害人(people)和(and)行爲(for)人(people)對損害的(of)發生(born)都沒有過錯的(of),依照法律的(of)規定由雙方分擔損失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八十七條 損害發生(born)後,當事人(people)可以(by)協商賠償費用(use)的(of)支付方式。協商不(No)一(one)緻的(of),賠償費用(use)應當一(one)次性支付;一(one)次性支付确有困難的(of),可以(by)分期支付,但是(yes)被侵權人(people)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(of)擔保。
第三章 責任主體的(of)特殊規定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八十八條 無民事行爲(for)能力人(people)、限制民事行爲(for)能力人(people)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由監護人(people)承擔侵權責任。監護人(people)盡到(arrive)監護職責的(of),可以(by)減輕其侵權責任。
有财産的(of)無民事行爲(for)能力人(people)、限制民事行爲(for)能力人(people)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從本人(people)财産中支付賠償費用(use);不(No)足部分,由監護人(people)賠償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八十九條 無民事行爲(for)能力人(people)、限制民事行爲(for)能力人(people)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,監護人(people)将監護職責委托給他(he)人(people)的(of),監護人(people)應當承擔侵權責任;受托人(people)有過錯的(of),承擔相應的(of)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九十條 完全民事行爲(for)能力人(people)對自己的(of)行爲(for)暫時(hour)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有過錯的(of)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;沒有過錯的(of),根據行爲(for)人(people)的(of)經濟狀況對受害人(people)适當補償。
完全民事行爲(for)能力人(people)因醉酒、濫用(use)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對自己的(of)行爲(for)暫時(hour)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九十一(one)條 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的(of)工作(do)人(people)員因執行工作(do)任務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由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承擔侵權責任。用(use)人(people)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,可以(by)向有故意或者重大(big)過失的(of)工作(do)人(people)員追償。
勞務派遣期間,被派遣的(of)工作(do)人(people)員因執行工作(do)任務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由接受勞務派遣的(of)用(use)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;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(of),承擔相應的(of)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九十二條 個(indivual)人(people)之間形成勞務關系,提供勞務一(one)方因勞務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由接受勞務一(one)方承擔侵權責任。接受勞務一(one)方承擔侵權責任後,可以(by)向有故意或者重大(big)過失的(of)提供勞務一(one)方追償。提供勞務一(one)方因勞務受到(arrive)損害的(of),根據雙方各自的(of)過錯承擔相應的(of)責任。
提供勞務期間,因第三人(people)的(of)行爲(for)造成提供勞務一(one)方損害的(of),提供勞務一(one)方有權請求第三人(people)承擔侵權責任,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(one)方給予補償。接受勞務一(one)方補償後,可以(by)向第三人(people)追償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九十三條 承攬人(people)在(exist)完成工作(do)過程中造成第三人(people)損害或者自己損害的(of),定作(do)人(people)不(No)承擔侵權責任。但是(yes),定作(do)人(people)對定作(do)、指示或者選任有過錯的(of),應當承擔相應的(of)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九十四條 網絡用(use)戶、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(use)網絡侵害他(he)人(people)民事權益的(of)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法律另有規定的(of),依照其規定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九十五條 網絡用(use)戶利用(use)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爲(for)的(of),權利人(people)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删除、屏蔽、斷開鏈接等必要(want)措施。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(of)初步證據及權利人(people)的(of)真實身份信息。
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(arrive)通知後,應當及時(hour)将該通知轉送相關網絡用(use)戶,并根據構成侵權的(of)初步證據和(and)服務類型采取必要(want)措施;未及時(hour)采取必要(want)措施的(of),對損害的(of)擴大(big)部分與該網絡用(use)戶承擔連帶責任。
權利人(people)因錯誤通知造成網絡用(use)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損害的(of)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法律另有規定的(of),依照其規定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九十六條 網絡用(use)戶接到(arrive)轉送的(of)通知後,可以(by)向網絡服務提供者提交不(No)存在(exist)侵權行爲(for)的(of)聲明。聲明應當包括不(No)存在(exist)侵權行爲(for)的(of)初步證據及網絡用(use)戶的(of)真實身份信息。
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(arrive)聲明後,應當将該聲明轉送發出(out)通知的(of)權利人(people),并告知其可以(by)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者向人(people)民法院提起訴訟。網絡服務提供者在(exist)轉送聲明到(arrive)達權利人(people)後的(of)合理期限内,未收到(arrive)權利人(people)已經投訴或者提起訴訟通知的(of),應當及時(hour)終止所采取的(of)措施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九十七條 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網絡用(use)戶利用(use)其網絡服務侵害他(he)人(people)民事權益,未采取必要(want)措施的(of),與該網絡用(use)戶承擔連帶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九十八條 賓館、商場、銀行、車站、機場、體育場館、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、公共場所的(of)經營者、管理者或者群衆性活動的(of)組織者,未盡到(arrive)安全保障義務,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因第三人(people)的(of)行爲(for)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由第三人(people)承擔侵權責任;經營者、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(arrive)安全保障義務的(of),承擔相應的(of)補充責任。經營者、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後,可以(by)向第三人(people)追償。
第一(one)千一(one)百九十九條 無民事行爲(for)能力人(people)在(exist)幼兒園、學校或者其他(he)教育機構學習、生(born)活期間受到(arrive)人(people)身損害的(of),幼兒園、學校或者其他(he)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;但是(yes),能夠證明盡到(arrive)教育、管理職責的(of),不(No)承擔侵權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條 限制民事行爲(for)能力人(people)在(exist)學校或者其他(he)教育機構學習、生(born)活期間受到(arrive)人(people)身損害,學校或者其他(he)教育機構未盡到(arrive)教育、管理職責的(of)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零一(one)條 無民事行爲(for)能力人(people)或者限制民事行爲(for)能力人(people)在(exist)幼兒園、學校或者其他(he)教育機構學習、生(born)活期間,受到(arrive)幼兒園、學校或者其他(he)教育機構以(by)外的(of)第三人(people)人(people)身損害的(of),由第三人(people)承擔侵權責任;幼兒園、學校或者其他(he)教育機構未盡到(arrive)管理職責的(of),承擔相應的(of)補充責任。幼兒園、學校或者其他(he)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後,可以(by)向第三人(people)追償。
第四章 産品責任
第一(one)千二百零二條 因産品存在(exist)缺陷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生(born)産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零三條 因産品存在(exist)缺陷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被侵權人(people)可以(by)向産品的(of)生(born)産者請求賠償,也可以(by)向産品的(of)銷售者請求賠償。
産品缺陷由生(born)産者造成的(of),銷售者賠償後,有權向生(born)産者追償。因銷售者的(of)過錯使産品存在(exist)缺陷的(of),生(born)産者賠償後,有權向銷售者追償。
第一(one)千二百零四條 因運輸者、倉儲者等第三人(people)的(of)過錯使産品存在(exist)缺陷,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産品的(of)生(born)産者、銷售者賠償後,有權向第三人(people)追償。
第一(one)千二百零五條 因産品缺陷危及他(he)人(people)人(people)身、财産安全的(of),被侵權人(people)有權請求生(born)産者、銷售者承擔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礙、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零六條 産品投入流通後發現存在(exist)缺陷的(of),生(born)産者、銷售者應當及時(hour)采取停止銷售、警示、召回等補救措施;未及時(hour)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補救措施不(No)力造成損害擴大(big)的(of),對擴大(big)的(of)損害也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依據前款規定采取召回措施的(of),生(born)産者、銷售者應當負擔被侵權人(people)因此支出(out)的(of)必要(want)費用(use)。
第一(one)千二百零七條 明知産品存在(exist)缺陷仍然生(born)産、銷售,或者沒有依據前條規定采取有效補救措施,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(of),被侵權人(people)有權請求相應的(of)懲罰性賠償。
第五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
第一(one)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發生(born)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(of),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(and)本法的(of)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零九條 因租賃、借用(use)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(people)、管理人(people)與使用(use)人(people)不(No)是(yes)同一(one)人(people)時(hour),發生(born)交通事故造成損害,屬于(At)該機動車一(one)方責任的(of),由機動車使用(use)人(people)承擔賠償責任;機動車所有人(people)、管理人(people)對損害的(of)發生(born)有過錯的(of),承擔相應的(of)賠償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一(one)十條 當事人(people)之間已經以(by)買賣或者其他(he)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是(yes)未辦理登記,發生(born)交通事故造成損害,屬于(At)該機動車一(one)方責任的(of),由受讓人(people)承擔賠償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一(one)十一(one)條 以(by)挂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(of)機動車,發生(born)交通事故造成損害,屬于(At)該機動車一(one)方責任的(of),由挂靠人(people)和(and)被挂靠人(people)承擔連帶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一(one)十二條 未經允許駕駛他(he)人(people)機動車,發生(born)交通事故造成損害,屬于(At)該機動車一(one)方責任的(of),由機動車使用(use)人(people)承擔賠償責任;機動車所有人(people)、管理人(people)對損害的(of)發生(born)有過錯的(of),承擔相應的(of)賠償責任,但是(yes)本章另有規定的(of)除外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一(one)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(born)交通事故造成損害,屬于(At)該機動車一(one)方責任的(of),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(of)保險人(people)在(exist)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内予以(by)賠償;不(No)足部分,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(of)保險人(people)按照保險合同的(of)約定予以(by)賠償;仍然不(No)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(of),由侵權人(people)賠償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一(one)十四條 以(by)買賣或者其他(he)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經達到(arrive)報廢标準的(of)機動車,發生(born)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(of),由轉讓人(people)和(and)受讓人(people)承擔連帶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一(one)十五條 盜竊、搶劫或者搶奪的(of)機動車發生(born)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(of),由盜竊人(people)、搶劫人(people)或者搶奪人(people)承擔賠償責任。盜竊人(people)、搶劫人(people)或者搶奪人(people)與機動車使用(use)人(people)不(No)是(yes)同一(one)人(people),發生(born)交通事故造成損害,屬于(At)該機動車一(one)方責任的(of),由盜竊人(people)、搶劫人(people)或者搶奪人(people)與機動車使用(use)人(people)承擔連帶責任。
保險人(people)在(exist)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内墊付搶救費用(use)的(of),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(people)追償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一(one)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人(people)發生(born)交通事故後逃逸,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(of),由保險人(people)在(exist)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内予以(by)賠償;機動車不(No)明、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或者搶救費用(use)超過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,需要(want)支付被侵權人(people)人(people)身傷亡的(of)搶救、喪葬等費用(use)的(of),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。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後,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(people)追償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一(one)十七條 非營運機動車發生(born)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(people)損害,屬于(At)該機動車一(one)方責任的(of),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,但是(yes)機動車使用(use)人(people)有故意或者重大(big)過失的(of)除外。
第六章 醫療損害責任
第一(one)千二百一(one)十八條 患者在(exist)診療活動中受到(arrive)損害,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(people)員有過錯的(of),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一(one)十九條 醫務人(people)員在(exist)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(and)醫療措施。需要(want)實施手術、特殊檢查、特殊治療的(of),醫務人(people)員應當及時(hour)向患者具體說明醫療風險、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,并取得其明确同意;不(No)能或者不(No)宜向患者說明的(of),應當向患者的(of)近親屬說明,并取得其明确同意。
醫務人(people)員未盡到(arrive)前款義務,造成患者損害的(of),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二十條 因搶救生(born)命垂危的(of)患者等緊急情況,不(No)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(of),經醫療機構負責人(people)或者授權的(of)負責人(people)批準,可以(by)立即實施相應的(of)醫療措施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二十一(one)條 醫務人(people)員在(exist)診療活動中未盡到(arrive)與當時(hour)的(of)醫療水平相應的(of)診療義務,造成患者損害的(of),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二十二條 患者在(exist)診療活動中受到(arrive)損害,有下列情形之一(one)的(of),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:
(一(one))違反法律、行政法規、規章以(by)及其他(he)有關診療規範的(of)規定;
(二)隐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(of)病曆資料;
(三)遺失、僞造、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曆資料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二十三條 因藥品、消毒産品、醫療器械的(of)缺陷,或者輸入不(No)合格的(of)血液造成患者損害的(of),患者可以(by)向藥品上(superior)市許可持有人(people)、生(born)産者、血液提供機構請求賠償,也可以(by)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。患者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的(of),醫療機構賠償後,有權向負有責任的(of)藥品上(superior)市許可持有人(people)、生(born)産者、血液提供機構追償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二十四條 患者在(exist)診療活動中受到(arrive)損害,有下列情形之一(one)的(of),醫療機構不(No)承擔賠償責任:
(一(one))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(No)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範的(of)診療;
(二)醫務人(people)員在(exist)搶救生(born)命垂危的(of)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(arrive)合理診療義務;
(三)限于(At)當時(hour)的(of)醫療水平難以(by)診療。
前款第一(one)項情形中,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(people)員也有過錯的(of),應當承擔相應的(of)賠償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二十五條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(people)員應當按照規定填寫并妥善保管住院志、醫囑單、檢驗報告、手術及麻醉記錄、病理資料、護理記錄等病曆資料。
患者要(want)求查閱、複制前款規定的(of)病曆資料的(of),醫療機構應當及時(hour)提供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二十六條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(people)員應當對患者的(of)隐私和(and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信息保密。洩露患者的(of)隐私和(and)個(indivual)人(people)信息,或者未經患者同意公開其病曆資料的(of)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二十七條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(people)員不(No)得違反診療規範實施不(No)必要(want)的(of)檢查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二十八條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(people)員的(of)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。
幹擾醫療秩序,妨礙醫務人(people)員工作(do)、生(born)活,侵害醫務人(people)員合法權益的(of),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。
第七章 環境污染和(and)生(born)态破壞責任
第一(one)千二百二十九條 因污染環境、破壞生(born)态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侵權人(people)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三十條 因污染環境、破壞生(born)态發生(born)糾紛,行爲(for)人(people)應當就法律規定的(of)不(No)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(of)情形及其行爲(for)與損害之間不(No)存在(exist)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三十一(one)條 兩個(indivual)以(by)上(superior)侵權人(people)污染環境、破壞生(born)态的(of),承擔責任的(of)大(big)小,根據污染物的(of)種類、濃度、排放量,破壞生(born)态的(of)方式、範圍、程度,以(by)及行爲(for)對損害後果所起的(of)作(do)用(use)等因素确定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三十二條 侵權人(people)違反法律規定故意污染環境、破壞生(born)态造成嚴重後果的(of),被侵權人(people)有權請求相應的(of)懲罰性賠償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三十三條 因第三人(people)的(of)過錯污染環境、破壞生(born)态的(of),被侵權人(people)可以(by)向侵權人(people)請求賠償,也可以(by)向第三人(people)請求賠償。侵權人(people)賠償後,有權向第三人(people)追償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三十四條 違反國(country)家規定造成生(born)态環境損害,生(born)态環境能夠修複的(of),國(country)家規定的(of)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(of)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(people)在(exist)合理期限内承擔修複責任。侵權人(people)在(exist)期限内未修複的(of),國(country)家規定的(of)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(of)組織可以(by)自行或者委托他(he)人(people)進行修複,所需費用(use)由侵權人(people)負擔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三十五條 違反國(country)家規定造成生(born)态環境損害的(of),國(country)家規定的(of)機關或者法律規定的(of)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(people)賠償下列損失和(and)費用(use):
(一(one))生(born)态環境受到(arrive)損害至修複完成期間服務功能喪失導緻的(of)損失;
(二)生(born)态環境功能永久性損害造成的(of)損失;
(三)生(born)态環境損害調查、鑒定評估等費用(use);
(四)清除污染、修複生(born)态環境費用(use);
(五)防止損害的(of)發生(born)和(and)擴大(big)所支出(out)的(of)合理費用(use)。
第八章 高度危險責任
第一(one)千二百三十六條 從事高度危險作(do)業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三十七條 民用(use)核設施或者運入運出(out)核設施的(of)核材料發生(born)核事故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民用(use)核設施的(of)營運單位應當承擔侵權責任;但是(yes),能夠證明損害是(yes)因戰争、武裝沖突、暴亂等情形或者受害人(people)故意造成的(of),不(No)承擔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三十八條 民用(use)航空器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民用(use)航空器的(of)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;但是(yes),能夠證明損害是(yes)因受害人(people)故意造成的(of),不(No)承擔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三十九條 占有或者使用(use)易燃、易爆、劇毒、高放射性、強腐蝕性、高緻病性等高度危險物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占有人(people)或者使用(use)人(people)應當承擔侵權責任;但是(yes),能夠證明損害是(yes)因受害人(people)故意或者不(No)可抗力造成的(of),不(No)承擔責任。被侵權人(people)對損害的(of)發生(born)有重大(big)過失的(of),可以(by)減輕占有人(people)或者使用(use)人(people)的(of)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四十條 從事高空、高壓、地(land)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(use)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;但是(yes),能夠證明損害是(yes)因受害人(people)故意或者不(No)可抗力造成的(of),不(No)承擔責任。被侵權人(people)對損害的(of)發生(born)有重大(big)過失的(of),可以(by)減輕經營者的(of)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四十一(one)條 遺失、抛棄高度危險物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由所有人(people)承擔侵權責任。所有人(people)将高度危險物交由他(he)人(people)管理的(of),由管理人(people)承擔侵權責任;所有人(people)有過錯的(of),與管理人(people)承擔連帶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四十二條 非法占有高度危險物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由非法占有人(people)承擔侵權責任。所有人(people)、管理人(people)不(No)能證明對防止非法占有盡到(arrive)高度注意義務的(of),與非法占有人(people)承擔連帶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四十三條 未經許可進入高度危險活動區域或者高度危險物存放區域受到(arrive)損害,管理人(people)能夠證明已經采取足夠安全措施并盡到(arrive)充分警示義務的(of),可以(by)減輕或者不(No)承擔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四十四條 承擔高度危險責任,法律規定賠償限額的(of),依照其規定,但是(yes)行爲(for)人(people)有故意或者重大(big)過失的(of)除外。
第九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
第一(one)千二百四十五條 飼養的(of)動物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動物飼養人(people)或者管理人(people)應當承擔侵權責任;但是(yes),能夠證明損害是(yes)因被侵權人(people)故意或者重大(big)過失造成的(of),可以(by)不(No)承擔或者減輕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四十六條 違反管理規定,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動物飼養人(people)或者管理人(people)應當承擔侵權責任;但是(yes),能夠證明損害是(yes)因被侵權人(people)故意造成的(of),可以(by)減輕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四十七條 禁止飼養的(of)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動物飼養人(people)或者管理人(people)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四十八條 動物園的(of)動物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;但是(yes),能夠證明盡到(arrive)管理職責的(of),不(No)承擔侵權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四十九條 遺棄、逃逸的(of)動物在(exist)遺棄、逃逸期間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由動物原飼養人(people)或者管理人(people)承擔侵權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五十條 因第三人(people)的(of)過錯緻使動物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被侵權人(people)可以(by)向動物飼養人(people)或者管理人(people)請求賠償,也可以(by)向第三人(people)請求賠償。動物飼養人(people)或者管理人(people)賠償後,有權向第三人(people)追償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五十一(one)條 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,尊重社會公德,不(No)得妨礙他(he)人(people)生(born)活。
第十章 建築物和(and)物件損害責任
第一(one)千二百五十二條 建築物、構築物或者其他(he)設施倒塌、塌陷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,但是(yes)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(No)存在(exist)質量缺陷的(of)除外。建設單位、施工單位賠償後,有其他(he)責任人(people)的(of),有權向其他(he)責任人(people)追償。
因所有人(people)、管理人(people)、使用(use)人(people)或者第三人(people)的(of)原因,建築物、構築物或者其他(he)設施倒塌、塌陷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由所有人(people)、管理人(people)、使用(use)人(people)或者第三人(people)承擔侵權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五十三條 建築物、構築物或者其他(he)設施及其擱置物、懸挂物發生(born)脫落、墜落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,所有人(people)、管理人(people)或者使用(use)人(people)不(No)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(of)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所有人(people)、管理人(people)或者使用(use)人(people)賠償後,有其他(he)責任人(people)的(of),有權向其他(he)責任人(people)追償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築物中抛擲物品。從建築物中抛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(superior)墜落的(of)物品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由侵權人(people)依法承擔侵權責任;經調查難以(by)确定具體侵權人(people)的(of),除能夠證明自己不(No)是(yes)侵權人(people)的(of)外,由可能加害的(of)建築物使用(use)人(people)給予補償。可能加害的(of)建築物使用(use)人(people)補償後,有權向侵權人(people)追償。
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(people)應當采取必要(want)的(of)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(of)發生(born);未采取必要(want)的(of)安全保障措施的(of),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(of)侵權責任。
發生(born)本條第一(one)款規定的(of)情形的(of),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(hour)調查,查清責任人(people)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五十五條 堆放物倒塌、滾落或者滑落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,堆放人(people)不(No)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(of)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五十六條 在(exist)公共道路上(superior)堆放、傾倒、遺撒妨礙通行的(of)物品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的(of),由行爲(for)人(people)承擔侵權責任。公共道路管理人(people)不(No)能證明已經盡到(arrive)清理、防護、警示等義務的(of),應當承擔相應的(of)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五十七條 因林木折斷、傾倒或者果實墜落等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,林木的(of)所有人(people)或者管理人(people)不(No)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(of)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第一(one)千二百五十八條 在(exist)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(superior)挖掘、修繕安裝地(land)下設施等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,施工人(people)不(No)能證明已經設置明顯标志和(and)采取安全措施的(of)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窨井等地(land)下設施造成他(he)人(people)損害,管理人(people)不(No)能證明盡到(arrive)管理職責的(of)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